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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9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32亿元,合计为70.32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欣牧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担保有效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保证安欣牧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为安欣牧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4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发生之后,公司为安欣牧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4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4,6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

  担保金额:5,4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17亿元(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2022年5月9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3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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