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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裁定以股抵债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36,523,474股股份以股抵债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裁定基本情况

  因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作价752,244,341.74元,交付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股抵债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36,523,474股股份已于2022年5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饶陆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饶陆华先生不再是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

  2、本次以股抵债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变卖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因无人竞买均流拍。经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作价752,244,341.74元,交付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股抵债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36,523,474股股份于2022年5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因饶陆华先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饶陆华先生不超过5,130万股公司股份。2021年12月9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被动减持合计10,182,173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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