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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革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革女士、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权”)持有公司股份160,053,5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58%。其中,李越伦先生及洪革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8,756,5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52%(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三维股权不参与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越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革女士的《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李越伦作为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李越伦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16.06%(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李越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革女士出具的《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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