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22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6月6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2022年6月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6.01《关于补选谢凡为公司第四届监事的议案》
7、《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7.01、《补选陈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02、《补选王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7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因董事谢凡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需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补选董事的议案通过后方可生效,故议案6需议案7投票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日(0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下登记材料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送达并电话确认为准。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材料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丹丹
电话:0755-26511518
传真:0755-26981518-8518
邮箱:lc@danbang.com
邮编:518057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登记资料文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进场。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18。
投票简称:“丹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委托人应在非累积投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附件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 5月 31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一、提交听证申请的背景及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0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根据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11条(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及申辩等材料。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