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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吸收合并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 债权人公告

  

  经初步决策,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拟对其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国际股份”)实施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后,京能集团继续存续,京能国际股份依法予以注销,京能国际股份的债权、债务由京能集团承继。本次吸收合并将于京能国际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现请京能集团及京能国际股份债权人自收到京能集团或京能国际股份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分别以书面方式向京能集团或京能国际股份提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请求。

  如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请求,京能集团将按照法定程序对京能国际股份实施吸收合并。

  特此公告。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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