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14:30-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6人,代表股份1,264,310,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2,169,016,313股,即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下同)的58.28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9人,代表股份46,476,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42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以视频方式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218,38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172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45,925,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1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3,979,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8%;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6%;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145,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876%;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078%;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3,977,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7%;反对9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8%;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143,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835%;反对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119%;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181,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98%;反对1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347,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235%;反对1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7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203,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16%;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6%;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36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702%;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078%;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3,979,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8%;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6%;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145,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876%;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078%;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3,979,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8%;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6%;弃权23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145,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878%;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078%;弃权23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04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3,979,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8%;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6%;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145,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876%;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078%;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3,979,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8%;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6%;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145,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2876%;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078%;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001,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56%;反对7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59%;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167,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3349%;反对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05%;弃权2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427,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394%;反对7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0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2%。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朱炜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217,807,843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401,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93%;反对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8,7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3968%;反对45,555,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603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0,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9815%;反对45,55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018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235,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1%;反对7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401,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93%;反对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8,7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3986%;反对45,53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601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42,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0288%;反对45,533,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97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4,14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8235%;反对40,160,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176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315,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3.5888%;反对40,160,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41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235,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1%;反对7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401,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93%;反对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4,14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8235%;反对40,160,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176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315,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3.5888%;反对40,160,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411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235,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41%;反对7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5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401,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93%;反对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0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4,213,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24%;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6,379,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922%;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董一平、李元平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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