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6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关于子公司资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即:因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与宁波利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赛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宁波中院轮候冻结普利赛思持有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74,009,208股股票,开始日期为2021年2月23日,轮候期限24个月。
一、 子公司资产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普利赛思所持有康强电子74,009,208股股票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康强电子股票冻结事项系通过康强电子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后获悉,公司暂未收到有关的法院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向宁波中院了解,本次司法再冻结系上述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的公告事项的自动轮候。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本次子公司资产被司法再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未导致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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