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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1.公司最近连续六个交易日连续涨停,累计涨幅达到77.16%,最新动态市盈率为47.27倍,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26.66倍;

  2.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保持上涨态势,促使产业链产品价格持续保持高位,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业绩补偿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何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经营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均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股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2022年4月29日至5月11日,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到77.16%。截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21.10元,动态市盈率47.27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最新的动态市盈率为26.66倍,公司动态市盈率估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对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风险

  年初以来,公司上游原材料特别是硅片价格保持上涨态势,促使产业链产品价格持续保持高位。如后续上游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三)公司股票回购注销何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1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及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项的公告》,因重组置入标的未能完成2019-2021年度业绩承诺目标,重组业绩承诺方涉及补偿股数为897,542,876股,该部分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该业绩补偿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何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非公开发行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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