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上接D27版)

  (上接D27版)

  (二)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情况,说明期末在产品账面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等项目尚在建设施工期,年末未完工,导致期末存货增加。存货余额均为按合同正常履约的在建项目,无减值迹象。

  (三)结合库龄、订单覆盖情况等因素,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2021年末在产品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验收日期: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状态。

  公司期末的在产品均有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支撑,在产品情况与实际销售情况均匹配,且销售合同金额能够覆盖在产品项目余额,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年审会计师核查】

  (一)核查程序

  1、了解与存货、采购付款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执行采购与付款循环的穿行测试,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获取关键控制节点的样本,包括预算审批、询价报告审批、采购订单、发票、付款申请单等;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内控的设计及执行情况;

  2、获取公司2021年度的订单完成及收入情况明细表,核对是否与账务信息一致;

  3、获取公司期末存货与项目订单的明细表,分析存货账面价值与订单是否能够匹配;对设备、药剂等的采购价格进行检查、分析,对药剂的收发存计价进行测试;

  4、获取于主要载体供应商处验收功能部件的相关送货单,检查其数量、规格等信息是否与入账信息一致;检查了设备、劳务等主要成本的采购合同、购货发票、入库清单等;

  5、对于运抵客户项目现场尚未验收的装备,对其进行实地监盘。核查公司项目现场存货的真实性、保存状态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二)核查结论

  1、公司期末重大项目存货均能够与订单匹配;

  2、已交付客户指定地点但尚未完成验收的存货真实存在,保存状态良好,设备使用情况正常,与公司账面记录一致;存放于主要载体供应商的功能设备部件规格及数量信息已得到对方确认,与送货单信息和账面记录信息一致;

  3、公司期末在产品,即未验收项目余额,均为根据合同约定正在执行的尚未完工的正常项目,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未发现存在减值的迹象,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问题五:关于募投项目

  年报显示,公司募投项目中,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和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25,991.80万元和9,024.90万元,投入进度分别为2.76 %和0.04%,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2年11月和2022年5月。

  请公司:(1)补充上述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2)说明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3)说明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一)补充上述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

  附表: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由于“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研发、建设,需要针对不同水域、不同湖情条件下对主要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不断测试、调整、改进、优化后,最终成熟定型,才能批量进行生产,所以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2年11月。

  (二)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1、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

  截至2022年4月30日,本募投项目实际投资为726.2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435.18万元,系统及应用软件购置开发费97.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3.14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截至2022年4月30日,“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已完成了如下工作:①监测预警船完成开发及制造,在太湖、巢湖、云南星云湖和异龙湖进行测试。②监测预警平台初步开发完成,赋能监测预警船实现水体的网格化监测,实现水体的快速监测预警,防范水质应急事件发生。③卫星遥感反演水质已实现太湖、巢湖、云南星云湖及洱海的叶绿素a的建模工作及日常报告的发布的能力。④进行了星云湖的诊疗工作,分析星云湖水质恶化的始末,以及在治理工程干预下的水质改善过程,并提出未来的治理工作建议。

  “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由于“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较为复杂,不同的富营养化湖库水质污染情况不同,监测的水质指标、呈现的效果等都有所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用公司研发的监测预警船,在不同湖情状况下,反复对水体进行收集、处理,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也需要针对监测预警船上的主要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不断测试、调整、改进、优化,最终成熟定型,才能批量进行生产,整个过程是一个逐步推进,逐渐学习的过程,比项目原计划时间要漫长、复杂,因此“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 的实际进度没有达到计划进度。

  公司目前已经研发并委托生产了3艘监测预警船(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的主要装备),其中一艘作为《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合同中的配套设备已交付,用于星云湖的监测。其余两艘监测预警船主要在太湖、巢湖、异龙湖等不同富营养湖库反复进行水质监测,数据收集、比对、分析,为“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础性的调查诊断工作。由于不同富营养化湖库成因有所不同,以及不同湖情状况下水质监测、数据比对分析的复杂性,虽然公司已经在一些富营养化湖库上开展了监测预警工作,但整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综上,该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虽然进展缓慢,但公司仍在积极推进开展该项目的各项工作,现阶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在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以及水体修复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也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保证募集资金投入效果,保障募集资金投入后项目能够高质量的落地,公司将会继续对各种湖情状况下的监测数据进行充分论证,为湖库富营养化诊疗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

  2、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4月30日,本募投项目实际投资3.45 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费3.45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截至2022年4月30日,“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了如下工作:①购置了分析测试实验室用压力控藻设备1.4万元、多普勒便携式流量计2.05万元。②由于“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场所设在公司总部大楼内,总部大楼占地 15,367.0 平方米(约 23 亩),“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总部大楼 2,778 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试验中心和试制中心。2021年12月份公司总部大楼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标志着主体大楼工程建设部分基本完成,进而公司开始筹备下阶段的内部装修工程、募投项目其余设备的购置等工作。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公司总部大楼(即公司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土建安装工程)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建设,无锡市马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合同约定工期为213天,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管理及资金筹集问题造成工期延误,以及新冠疫情管控导致工地停工等情况影响,总部大楼于2020年12月份才通过主体结构的竣工验收,但因部分楼面防水出现问题影响后续的内部装修等工作,致使总部大楼一直无法投入使用。2021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受当地及周边地区政府对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施工方只能间断地组织工人对总部大楼的防水问题进行修复,最后经多次修复,至2021年12月份防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由于总部大楼主体工程的延迟验收交付,大楼内部装修工程也无法按原定计划推进,致使位于大楼内部的“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基础性、平台性的设施及设备无法购置投入。

  综上,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较少,尚未达到该项目的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公司总部大楼一直未交付使用,但公司并未停止对蓝藻治理及防控的研发投入,而是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在公司各业务分布地采用分散形式,分步投入的方式,进行相关技术和装备的研发投入。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募投项目的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工作。

  (三)说明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募投项目的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并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原因如下:

  1、“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但公司仍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各项工作,现阶段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由于不同富营养化湖库成因有所不同,以及不同湖情状况下水质监测、数据比对分析的复杂性,虽然公司已经在一些富营养化湖库上开展了监控预警工作,但整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2、“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客观原因进展缓慢,但公司通过分布在各地的项目,对蓝藻原位治理整装成套技术装备研发、富营养化水体治理技术及装备研发、藻泥资源化利用等方向仍在持续开展研发投入,并形成了商业化的应用。具体表现如下:

  (1)公司研制的原位深井加压藻类处理成套装备已获得了包括蓝藻深井处理设备(201720870790.8)、一种新型蓝藻深井处理设备(2017208707876)和一种深潜式高压灭藻装备(202021034211.4)等多项专利,并且目前已成功得到商业化应用。

  2021年,公司持续推进核心装备特别是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在太湖、巢湖的商业化应用,2021年新增该装备的订单达9套,总额达2.1亿元左右。该装备自2019年上半年在巢湖流域首次实现商业化应用,2019年下半年在玉溪市星云湖整湖治理中应用5套,2020年至2021年又分别在太湖、巢湖等湖泊也陆续应用了12套,截至2022年4月30日,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订单数量已达20套。该装备具有大通量、低能耗、高效率地清除水体蓝藻水华的技术优势,为公司蓝藻应急处置与预防控制提供了一种重要手段,也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未来的持续拓展能力。

  (2)公司开展了底泥藻种清除及原位生态修复技术装备研发、富营养化水体水质提升技术集成装备应用的研究、“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的项目研究,形成了系列的知识产权,申请了包括:一种陷阱式淤泥原位处理装置及方法(CN202011157842.X)、一种水体净化一体化设备及方法(CN202010601971.7)和一种沉降式淤泥原位处理装置(CN2020224115845)等多项专利,并形成了相关的商业化应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中标了《张桥港原位控藻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包含了30口藻渣井。根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显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肥西县蓝藻水华防控体系建设新增工程》项目已通过单一来源公示阶段,现已进入招投标准备阶段,根据公示内容,该项目拟定我司为供应商,项目内容包含了 “陷阱式”柔性清淤井的建设(具体项目情况及金额以政府中标公示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目前,公司已在太湖、巢湖、星云湖等多个湖泊以及星云湖入湖河道开展了“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示范,并积累了宝贵的项目经验与技术储备。“陷阱式”柔性清淤技术整装成套装备已申报了相关技术专利并正在推进相关整装成套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技术攻关,为水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也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3、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一季报披露日),2022年新签订单1.2亿,公司在手订单约7.4亿,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新增订单获取有序推进。作为一家拥有多个专利技术的科创板企业,公司从2016年以来研发投入持续增加。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3,139.90万元,同比增加30.94%,新获得授权专利共计7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专利65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5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拥有软件著作权4项。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研发能力与高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确保了公司在行业里的技术优势,同时为公司后续持续发展做好了技术储备。

  【保荐机构核查】

  (一) 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1、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对账单及银行日记账;

  3、查阅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款情况专项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对募集资金开户行进行发放询证函,了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5、取得大额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及合同;

  6、复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7、访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了解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以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按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披露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

  2、“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该项目的实施过程较为复杂,不同的富营养化湖库水质污染情况不同,监测的水质指标、呈现的效果等都有所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用公司研发的监测预警船,在不同湖情状况下,反复对水体进行收集、处理,对水质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也需要针对监测预警船上的主要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不断测试、调整、改进、优化,最终成熟定型,才能批量进行生产,整个过程是一个逐步推进,逐渐学习的过程,比项目原计划时间要漫长、复杂,因此“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 的实际进度没有达到计划进度;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总部大楼(即公司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土建安装工程)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建设,无锡市马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20日,合同约定工期为213天,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管理及资金筹集问题造成工期延误,以及新冠疫情管控导致工地停工等情况影响,总部大楼于2020年12月份才通过主体结构的竣工验收,但因部分楼面防水出现问题影响后续的内部装修等工作,致使总部大楼一直无法投入使用。2021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受当地及周边地区政府对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施工方只能间断地组织工人对总部大楼的防水问题进行修复,最后经多次修复,至2021年12月份防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由于总部大楼主体工程的延迟验收交付,大楼内部装修工程也无法按原定计划推进,致使位于大楼内部的“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基础性、平台性的设施及设备无法购置投入;

  保荐机构将继续督促发行人尽快实施募投项目。

  3、募投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暂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以及未来经营发展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