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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诺德中心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宝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81,667,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3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36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11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02,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02,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02,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09%。

  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式,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或者在线视频参会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5%;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62%;反对294,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7%;反对7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1%;反对7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82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7%;反对292,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1%;反对292,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7%;反对73,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1%;反对73,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824%;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6%;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54%;反对78,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391%;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3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8%;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94%;反对79,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350%;弃权2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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