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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73,7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

  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19,14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53,300股;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89,00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12,26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文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公司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6.00元/股调整为35.5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5月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1年5月12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3.0080万股股票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10)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同意公司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5.50元/股调整为34.5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歆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5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公司将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0.00元/股调整为79.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1年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歆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年3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0年第二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7.00元/股调整为86.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3、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4、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归属人数共272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83人,预留授予部分89人。

  2、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归属人数共8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人,预留授予部分0人。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归属人数共12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2人,预留授予部分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5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73,700股。其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19,14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53,300股;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89,00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12,26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4日出具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92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4月15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

  根据此验资报告,截止2022年4月15日,公司已收到29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4,334,54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873,700.00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460,840.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79,192.95元,公司2022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9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62,903,78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3,7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1%,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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