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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86.87%,累计被司法标记和司法冻结股份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78%,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齐翔集团和雪松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证实,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8,554,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为1,140,749,417股,占其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6.52%,占公司总股本的40.13%。

  2、截至本公告日,齐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雪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为1,452,703,101股,占其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10.78%,占公司总股本的51.10%。

  3、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齐翔集团和雪松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上述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股权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4、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8日、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5日、2022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2021-110、 2022-022、2022-023、2022-051),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1年11月22日至今,董事长车成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1,909,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9%,累计增持金额100,003,754.34元。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1,909,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9%),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3,754.34元(不含手续费)。具体增持情况如下表:

  

  注: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车成聚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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