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4,359,310股增加至3,724,359,310股,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00股。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人民币普通股)由3,024,359,310股增加至3,724,359,3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22-39)。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超过1%。
二、本次股份发行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24,359,310股,其中长沙涌金直接持有公司547,075,232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金霞女士,陈金霞女士通过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涌金控股合计控制公司26.33%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沙涌金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6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金霞女士通过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21.38%的股份,股份稀释减少比例为4.95%,陈金霞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而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股票代码:600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38号2栋3层314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199号睿东中心D座5-6楼
股份变动性质: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持股比例增加)
二二二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金证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金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国金证券本次发行的股票后,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比例已超过国金证券发行后总股本5%。本事项涉及变更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附表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存在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国金证券经营及发展前景的认可,通过参与认购国金证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持有其股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国金证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国金证券364,619,9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9%。
二、 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64,619,975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79%,认购金额为3,029,991,992.25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31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竞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4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四) 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64,619,975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董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金证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4、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国金证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董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董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公司”)股份比例由1.61%上升至5.29%。
4、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04%上升至5.64%。
5、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5%。本事项涉及变更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7号)的核准。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新增70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024,359,310股增加至3,724,359,310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持有公司197,182,6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9%;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10,010,7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一基本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二基本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开发行股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5%。本事项涉及变更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公司”)股份比例达9.79%。
4、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5%。本事项涉及变更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7号)的核准。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新增70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024,359,310股增加至3,724,359,310股。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持有公司364,619,9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9%,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开发行股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5%。本事项涉及变更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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