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65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03亿元至4.06亿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
截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本次A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2年5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公司本次实际回购A股股份时间区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1日,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5,242,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3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33,590,340.24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A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均与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A股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242,153股。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截至目前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49,667,962股。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15,242,153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37,416,991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A股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委托价格未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022年5月5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因操作人员对相关规则理解不充分,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公司已加强相关提醒、监督工作,规范股份回购的操作执行,避免了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总数为15,242,15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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