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73,884,3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6398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6758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927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963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更正后: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73,884,9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6398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6758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927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963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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