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落实,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框架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及相关金额仅为初步意向方案,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具体产能建设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2、《框架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关决策、行政审批等前置程序。《框架协议》及其后续的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具体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拟投资项目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
不达预期的风险。
5、 《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近日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在宁乡高新区投资建设血液透析耗材及设备、ICU 连续性血液净化机(CRRT)耗材及设备、外科急危重症耗材研发制造基地,投资总额约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设备配套用房、附属设施、设备等)。
《框架协议》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北路001号
3、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公司最近三年与协议对方无类似交易情况
4、 履约能力: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宁乡高新区投资打造以医疗器械为主的医用耗材及设备研发、制造的产业集群,形成立足长沙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医疗器械产业生态园,建设血液透析耗材及设备、ICU 连续性血液净化机(CRRT)耗材及设备、外科急危重症耗材研发制造基地,投资总额约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设备配套用房、附属设施、设备等),预计年产值约8亿元。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调服务
甲方为本项目投资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做好项目投资、经营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本项目投资、经营等相关手续办理。
2、隐蔽公共设施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用地内隐蔽的供水、排水管网、电缆、电线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位置,并提供外排雨水、污水排放口的标高和位置。
3、项目扶持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乙方项目扶持及相关政策支持。
(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法经营
乙方应依法生产经营,取得相应的资质及许可文件。
2、安全生产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取得安全生产所需的全部许可文件、资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3、环境保护与卫生
乙方应执行湖南省环境保护排放标准(无省标的执行国标,最终以审批该项目的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为准)。乙方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可进行建设;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排污。
4、消防验收
乙方作为消防责任主体,应执行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标准,根据消防主管部门对不同产业的消防要求,合法合规地完成改造及二次装修消防备案、消防验收工作。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在宁乡高新区投资建设血液透析耗材及设备、ICU 连续性血液净化机(CRRT)耗材及设备、外科急危重症耗材研发制造基地,公司本次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合理优化公司生产管理布局,提升公司整体产能,扩大公司服务辐射范围,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人力及运输成本,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书,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书的执行和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 风险提示
1、《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落实,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框架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及相关金额仅为初步意向方案,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具体产能建设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2、《框架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相关正式的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关决策、行政审批等前置程序。《框架协议》及其后续的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具体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
4、本次拟投资项目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管理、工艺技术、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
不达预期的风险。
5、《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安排。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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