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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保留现场会议地点,原计划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选择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所有表决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常永春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受疫情防控管理影响,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保留现场会议地点,原计划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选择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针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但受疫情影响,无现场投票情形。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101,843,2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0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101,843,2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9,384,4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9,384,4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股本142,656,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111,754.25元,派现后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桂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1,84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84,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高来律师、汤雅逸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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