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爱民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7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7,342,8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5778%。其中: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089,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852%。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252,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926%。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89,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942%。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84,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2,4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84,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2,4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84,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电子陶瓷外壳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42,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王甜、皮雪莹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7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6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爱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 备查文件

  1、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