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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证券简称:铜冠铜箔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士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600,101,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00,01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88,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1,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88,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27,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134%;反对27,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99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061%;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134%;反对28,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27,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046%;反对27,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08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67,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33,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3941%;反对33,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19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061%;反对27,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7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0,07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061%;反对28,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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