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志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朱志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志东,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12年12月在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任大区经理;2013年2月至今在公司历任营销员、营销中心处长、营销中心副主任。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由于疫情影响,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徐耀春、徐能武,独立董事梁晓、许永斌、李良琛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8.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第4、6、7、9-13、16-1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第10项议案,关联股东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胡法祥、钱康富回避表决;第11项议案,关联股东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全部19项议案均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魏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