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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配合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德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全部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以视频方式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万巍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苏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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