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植集团整合旗下基金销售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金”)等基金销售公司整合至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植信基金达成一致,自2022年5月13日起终止植信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参照公募基金运作的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销售业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现特别提示如下:植信基金已将存续客户及其持有份额转托管至中植基金,由中植基金提供后续服务。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解释。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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