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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 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及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方式

  (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 并于2022年4月29日至 2022年5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 公司监事会认为: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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