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方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 副总经理张文明先生、财务总监陈雅萍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国兴、费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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