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为了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远良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会议表决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105,42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199%。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104,85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843%。
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6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4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6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4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议案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议案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七《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议案7.01 董事长罗远良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结果:
同意52,6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2 副董事长王兵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3 董事张剑波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4 董事邓光荣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结果:
同意52,6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5 董事罗红贞女士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7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44%;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6 董事王小英女士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7 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2022年度津贴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8 独立董事邹雄先生2022年度津贴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9 独立董事肖珉女士2022年度津贴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议案八《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状况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一《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二《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五《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六《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八《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十《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十一《关于修订<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十二《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十三《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十四《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04%;反对6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十五《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0%;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91%;反对5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1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向全体股东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翁晓健律师、余鸿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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