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毅然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0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411,291,2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00,423,7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07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867,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66,771,2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1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55,903,7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867,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0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11,275,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5%;弃权15,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11,275,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5%;弃权15,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11,275,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5%;弃权15,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11,282,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762,5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0%;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411,275,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5%;弃权15,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11,256,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15,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736,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6%;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6%;弃权15,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11,003,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9%;反对288,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410,385,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8%;反对905,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01,648,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55%;反对9,642,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11,291,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11,291,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支持创新创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401,664,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95%;反对9,626,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晶、朱园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16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张丽香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长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同意选举张丽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安排,任锐先生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从事产品技术创新及研发体系管理的相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任锐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其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任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8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48%,辞任后将继续遵守股票锁定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审议,同意选举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张丽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张丽香女士简历
张丽香: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策略采购总监。2005年加入公司,自2018年12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张丽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2210275
电子邮箱:shiyuan@cvte.com
2、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培培(机构销售部)
联系电话:020-66338390
电子邮箱:gfgpxsyx@gf.com.cn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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