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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25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杰、杜佳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2-05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9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此前,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7日、2022 年1月22日、2022年4月30日收到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2号、《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7号)、《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88号,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已认真落实及回复。

  此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提交《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本次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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