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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34

  

  一、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2-019),为方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现将对被担保人山东艾泽福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股权结构:艾泽福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香港”)与SINGAPORE KINGFARM PTE.LTD共同投资设立,双塔香港持股75%,SINGAPORE KINGFARM PTE.LTD持股25%。

  2、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艾泽福吉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SINGAPORE KINGFARM PTE.LTD对艾泽福吉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2-018),因工作人员疏忽,将部分数据填写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7552.2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9.59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00.96万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045.14万元。

  更正后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755.2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9.59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00.96万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045.14万元。

  除上述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外,原公告内容不变。公司就上述补充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在以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提高工作人员的严谨性,加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3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代表公司639,141,959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3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5,45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1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88,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3869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38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866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47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8,663,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反对38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4、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866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47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5、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869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38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3866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7%;反对47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663,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反对38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795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9%;反对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342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5394%;反对3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4488%;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837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4%;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38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7150%;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191%;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266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4727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4%;反对441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2%;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274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81.3664 %;反对441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8.6218%;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663,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反对38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20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7.9799%;反对38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6334%;弃权9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867%。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907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反对2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0105%;反对2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9777%;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939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3%;反对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485,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1439%;反对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5902%;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266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38805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4%;反对3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352,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5816%;反对3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4066%;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达、徐萌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3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及2022年5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对该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公司2021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465.6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03.7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037,25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5,037,25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24,339万股减至1,238,352,7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4,339万元减至1,238,352,750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6月2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邮政编码:265404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传真号码:0535-2730726

  邮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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