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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浙江交科”)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省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6,220,9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省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6,220,976股不变,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由于“交科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稀释,其持股比例由54.83降至49.75%,变动比例为5.0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省交通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433,919,235股;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580,231,785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 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部分工、协作体系,提升管控效果,同意公司组织机构做如下调整:设置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全监督管理部、法务风控部、审计部、党委工作部、市场经营部、化工事业部等10个职能部门。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公告》。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5月)。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备份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资概述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权益资本实力,提升其市场拓展竞争能力,适应基建施工行业变化,更好把握市场机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江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化工”)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浙江交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增资对象介绍

  (一)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1789G

  4. 注册资本:322,800万元,其中:浙江交科占股99.99%,浙江交科全资子公司浙江江山化工有限公司占股0.01%。

  5. 法定代表人:吴伟

  6.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浙江交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工资产总额483.06亿元,负债总额394.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8.86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1.9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8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浙江交工资产总额445.73亿元,负债总额354.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5.21亿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2.4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亿元(未经审计)。

  三、 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江山化工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浙江交工增资100,000万元。按照股比,公司直接出资99,990万元,江山化工出资1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交工注册资本由322,800万元变更为422,800万元。本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不会改变浙江交工现有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浙江交工增资,是基于浙江交工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增加浙江交工注册资本,将进一步提升浙江交工资本实力,增强投资类项目的业务承揽能力,有利于浙江交工抢抓该类业务市场机遇,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增资将优化浙江交工资本结构,保持稳健经营态势。

  五、备份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属PPP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项目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路建”)与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等组成联合体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成功中标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甬舟高速复线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2022-013)。

  近日,浙江交工、交工路建及联合体各方与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签署了《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社会资本方与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集团”)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浙江交工占项目公司股权的0.45%,出资金额270万元;交工路建占项目公司股权的0.03%,出资金额18万元。本项目总投资为1,075,447.2192万元,项目资本金为376,407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交工出资1,695万元,交工路建出资113万元。

  甬舟高速复线PPP项目投资协议签署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因出资金额合计约2,0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22%,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项目合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 甲方: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

  1. 法定代表人:张雷勇

  2.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3.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临港东路170号

  4. 经营范围:为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大桥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建设期的组织及管理,大桥项目相关技术工作和科研平台的搭建,县(区)重要大桥前期和建设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已运营大桥安全和养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二) 乙方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俞志宏

  2.注册资本:3,160,0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4.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三) 乙方二: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伟

  2.注册资本:322,8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 乙方三: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以好

  2.注册资本:15,337.8891万元人民币

  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4.经营范围:交通机电系统集成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开发、销售、施工,计算机系统工程、信息系统工程及公路配套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销售,防雷系统设计与安装。

  (五) 乙方四: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王玉富

  2. 注册资本:50,100万人民币

  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0楼

  4. 主营业务: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港航工程、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和技术服务,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的销售,工程机械的维修及租赁,交通建设投资。

  (六) 乙方五: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文武松

  2.注册资本:427,845.26万人民币

  3.地址: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

  4.主营业务: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承包境外各类工程施工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和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劳务人员;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住宿、餐饮、会务服务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仅限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七) 乙方六: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华军

  2.注册资本:40,291.4000万人民币

  3.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

  4.主营业务:桥梁工程建筑、铁路、公路及市政、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工程机械修理及其配件,机械、设备租赁,桥梁工程勘察设计,码头港口工程建筑,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装潢及装璜材料,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通讯设备安装及维修、起重安装及货物装卸,橡胶制品,汽车配件及维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批发零售,汽车货运;进口贸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其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有效期经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 乙方七: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树海

  2.注册资本:320,000万人民币

  3.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

  4.主营业务: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民航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山工程各类别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铁路电务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铁路辅轨架梁工程、机场场道工程、环保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专业承包;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园林绿化;船舶修理、船舶改装、船舶港口服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铁道行业、市政行业、公路行业、建筑行业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机械设备和车辆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销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 乙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工作,按约定时间及比例对项目公司出资;作为牵头人,牵头组织、管理、协助及监督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各项履约行为(投融资、运营及移交)。联合体成员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牵头人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工作,按约定时间及比例对项目公司出资;配合牵头人关联、协助及监督项目公司完成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各项履约行为(投融资)。联合体成员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牵头人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工作,按约定时间及比例对项目公司出资;配合牵头人关联、协助及监督项目公司完成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各项履约行为;与其他参与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一起,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投融资及施工)。

  三、 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PPP项目

  2. 项目合作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所有建设内容全部纳入PPP项目实施范围。

  3. 项目总投资及构成:项目总投资为1,075,447.2192万元,其中公铁合建桥公路部分静态投资550,400万元,公铁合建桥公路部分建设期贷款利息费52,820.4711万元,其余路段建筑安装工程费309,980.3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91,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531.2773万元,基本预备费22,169万元,其余路桥建设期贷款利息27,259.1708万元。

  4.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1年,其中建设期6年,运营期25年。

  5.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6. 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自行或委派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公司融资情况、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使用情况、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项目开通运营的具体方式和开通时间。发生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紧急事件时,临时接管或征用项目设施。合作期届满,收回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无偿获得本项目的项目设施,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接受项目公司移交的项目资产。

  (3)项目公司发生一般违约情况时,要求项目公司纠正违约行为、向项目公司收取违约金或采取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措施。项目公司严重违约时,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并终止PPP项目合同。

  (4)本项目超额收益分配的权利。

  (5)根据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6)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7)协助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甬舟铁路PPP项目公司】和【甬舟铁路PPP项目代建、代运营单位】的关系;协助项目公司获得相关法律规定的各项批准、许可、授权、登记及备案等,以便项目公司合法且及时地根据PPP项目合同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8)以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方式,为项目公司提供项目设施用地,建设期内提供建设工程合理需要的临时用地;为沿线政府完成前期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前期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9)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甲方应协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助(但不确保)项目公司取得各项税收优惠,税收优惠部分由舟山交投集团与乙方按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共享,舟山交投集团享受的税收优惠部分可用于扣减当期可行性缺口补助数额。

  (10)负责协调舟山交投集团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资。

  (11)法律、法规及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 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设立项目公司,筹措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并及时缴付到位。

  (2)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并严格按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乙方应为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应与舟山交投集团签署股东合作协议和项目公司章程,有权依法取得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及期末资产清算。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PPP项目投资协议及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配合。

  (5)乙方有权参与项目公司经营管理、选派代表任项目公司管理层。

  (6)乙方有权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7)乙方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

  (8)乙方设立项目公司的股东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应在签署前获得甲方认可。正式签署的股东合作协议、登记备案的章程(副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存档一份。

  (9)乙方应组织并完成项目全部融资,确保项目债务资金及时到位,以保证本项目建设及运营顺利实施。若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所需的债务资金,乙方应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保证融资资金满足本项目建设和运营需要。若项目公司债务本息未及时偿还,乙方应协助解决项目公司债务本息偿还问题。甲方及舟山交投集团不承担债务融资及清偿的责任与义务。

  (10)因项目公司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 PPP 项目合同的相关义务,导致被第三方索赔的,该部分损失和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11)法律、法规及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 项目公司组建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舟山交投集团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的40%,出资金额24,000万元;乙方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的60%,出资金额36,000万元,其中乙方一至乙方七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26.6454%、0.45%、0.12%、0.03%、22.7742%、0.06%、9.9204%,出资金额分别为15,988万元、270万元、72万元、18万元、13,664万元、36万元、5,952万元。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376,407万元,约占共投资额的35%,其中,舟山交投集团出资150,563万元,占项目资本金总额的40%;乙方出资225,844万元,占项目资本金总额的60%,其中乙方一至乙方七出资金额分别为100,295万元、1,695万元、452万元、113万元、85,723万元、225万元、37,341万元。

  四、 对公司的影响

  甬舟高速复线PPP项目是G9211甬舟高速扩容工程,是《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新开工项目,是舟山高速公路网布局“三横一纵”骨架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建成后将缓解目前甬舟高速金塘至双桥段交通压力,进一步带动舟山群岛旅游业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

  浙江交工、交工路建与控股股东省交通集团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甬舟高速复线PPP项目并签署投资协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 风险提示

  1. 甬舟高速复线PPP项目施工合同尚未签署,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条款为准;

  2. 在签署正式合同后,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决定于2022年5月30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2022年5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2年5月25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5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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