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6名,代表股份597,151,079股,占公司总股份1,413,020,549股的42.2606%,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37,566,5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8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8名,代表股份560,108,6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63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8名,代表股份37,042,4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215%;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7,021,6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021,6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李粉莉已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选举陈五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2 审议通过《选举李粉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3 审议通过《选举陈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4 审议通过《选举林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5 审议通过《选举杨国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6 审议通过《选举陈嘉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审议通过《选举杜正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0.02 审议通过《选举王礼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0.03 审议通过《选举王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审议通过《选举张明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1.02 审议通过《选举朱凡丽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5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陈五奎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五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 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成员:陈五奎先生(董事长)、杜正春先生(独立董事)及林晓峰先生(董事),陈五奎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杜正春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及李粉莉女士(副董事长),杜正春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礼伟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及陈五奎先生(董事长),王礼伟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王艳女士(独立董事)、王礼伟先生(独立董事)及李粉莉女士(副董事长),王艳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 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国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龚艳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龚艳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5-86612300  传真:0755-86612620

  邮箱:gongyanping@topraysola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2-804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景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梁景陶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5-29680031  传真:0755-86612620

  邮箱:liangjingtao@topraysola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2-804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烽奇先生为公司审计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附件:简历

  1、 杨国强,男,1975年生,深圳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本科,高级经济师。1998年毕业后先后在深圳市新世纪律师所从事律师助理和律师工作,2000年获得律师资格证。2009年5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集团法务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担任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总监等职务。2013年被任命为深圳市商标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正式被公司聘任为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份获得第十四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誉,2019年5月至今聘任为公司董事和公司总经理。

  杨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龚艳平,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法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3年3月进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担任集团法务经理,于2017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年12月开始担任集团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2022年3月获得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誉。

  龚艳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梁景陶,女,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职于深圳市高山水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加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职于公司董秘办。梁景陶女士已于2020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景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胡烽奇,男,中国国籍,1992年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计学学士;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深圳市晋昇商务顾问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经理。

  胡烽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张明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5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张明星先生及朱凡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 事苏孝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 司监事会成员张明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4日

  附件:简历

  张明星,男,中国国籍,1989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7月入职公司以来分别担任光明分公司计划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光明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明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