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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64,844.7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注1: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中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4,096.77万元。

  注2: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7,926.94元,已用于补流。

  注3: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三、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1.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采取与多方联合建设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建设总部基地,基地将划分为展厅、研发实验室以及各职能部门办公区。一方面本项目通过参与南山创新建设,采用“联合上楼”建设自有总部基地,替代分散租赁物业办公,将有利于公司制定长远的场地规划与布置;另一方面,新建的总部基地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场地需求,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水平和管理效能,并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进而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同时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此外,本项目建设的实验室将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技术人才,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 本次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拟变更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的建设期为三年,目前募投项目还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与14家企业最新签署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二补充协议书,T501-0096宗地内建筑物的竣工时间调整为至2026年9月3日止,因此公司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月延长至2026年9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入18,028.82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累计投入7,452.02万,投资进度41.3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其他14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合称“联合竞拍方”)共同参与留仙洞二街坊T501-009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共同合作建设开发。根据最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与14家企业签署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二补充协议书,由于疫情反复以及2021年党建100周年和中、高考政府都强制要求必须停工等客观因素的影响,T501-0096宗地内建筑物的竣工时间调整为至2026年9月3日止。结合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的情况,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在2023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公司仍会加快推动项目的进程,争取早日使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延期后,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延期后,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延期后,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公开发行于2022年9月底实施完毕。

  3、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日(2022年5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即19.78元/股,转股数量上限为6,167.85万股。

  5、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84.7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192.53万元,假设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2021年度持平、增长10%和增长20%三种情况。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97,569,34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50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495,069,343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预计79,211,094.88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尚未实施完毕。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假设公司2022年度分红金额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红金额保持一致,且均在当年6月实施完毕,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实际实施完成时间为准,不构成对利润分配的承诺);

  7、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250万股-430万股(均含本数),假设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430万股。

  8、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0、假设除本次发行和回购股份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假设前提和测算,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后对基本每股收益没有影响,对稀释每股收益略有摊薄。但考虑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到募投项目后,长期来看,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升,长期有助于提升股东价值。

  二、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本公司即期回报会被摊薄,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升资金回报。

  2、公司将增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努力提升销售收入,增加即期净利润,缓解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风控管理,科学有效的运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4、严格执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56.5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10.78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3,630.78万元,前期已支付220.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50,745.7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98.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382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5,395,623.72,全部存储于专户,明细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443066302011702210175)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5,395,623.72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二) 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交易标的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26日以证监许可[2018]1183号《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林普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于2018年9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王建方、廖海平、李明、董彪、黄国振、龚春文、李建、蒋金生、刘小园、朱迪、郭岭、匡效才、蔡灏、黄舜、张岳匀、叶水环、曹解围、关朝旺、王言荣、沈跃、高峰、文波、谈国栋、蔡宝钰、王志文和彭世在等26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驱动公司)58.7%股权;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陈志华和骆益民等6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和卫浴公司)34%股权及林霄舸、龙思玲、谷鹏、宋明权、刘东、陈继明、祝裕福、朱健、邱珊珊、罗赞云、万里和张杰等12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深圳市麦格米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控制公司)46%股权。

  2.交易标的的作价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8]第0165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深圳驱动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79,0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深圳驱动公司58.7%的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46,373.00万元;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8]第0167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怡和卫浴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99,8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怡和卫浴公司34%的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33,482.90万元;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8]第0182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深圳控制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1,5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深圳控制公司46%的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9,773.90万元。

  3.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总计89,629.8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的98.53%,合计88,311.00万元,按本次股份发行价格21.04元每股计算,合计发行4,197.2884万股;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的1.47%,合计1,318.80万元。

  4.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情况

  2018年8月21日,深圳驱动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8月20日,怡和卫浴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8月21日,深圳控制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未安排配套融资,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三)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64,844.76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246,774,885.75元,其中106,774,885.75元存储于专户,其余14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6277315519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8,355,999.82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7920007880140000105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86,052,317.57元,其中4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73110122000152382)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32,322,939.46元,其中1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22866008)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43,628.90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5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49,026.9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50,470.73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未安排配套融资,不涉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三)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844.76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64,844.76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42,127.04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等5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和服务体系。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将项目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

  (2)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使之成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K-24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安排配套融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无差异。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4,184,805.92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784号)鉴证。

  2017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

  (二) 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安排配套融资,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三)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096.77万元,其中投入“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3,551.97万元、投入“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的自筹资金10,544.80万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鉴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0年1月完成。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总部基地建设”、“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以及“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总部基地建设和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不涉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驱动公司58.7%股权

  1.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2.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深圳驱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效益贡献情况(单位:万元)

  

  4.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如上表,相关资产达到承诺业绩。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怡和卫浴公司34%股权

  1.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2.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怡和卫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效益贡献情况(单位:万元)

  

  4.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如上表,相关资产未达到承诺业绩。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和骆益民已补偿股份总数为4,338,191股,已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为1,070,086.57元。

  (三)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控制公司46%股权

  1.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2.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深圳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效益贡献情况(单位:万元)

  

  4.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如上表,相关资产达到承诺业绩。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核查意见。

  (2)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539.56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10%,系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2.2018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安排配套融资,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24,677.49万元,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38.06%,系“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剩余募集资金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4日

  附件1-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附件1-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7,926.94元,已用于补流。

  附件2-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021年度已完工,承诺完工当年度净利润5,327.81万元。

  附件2-2

  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在建中,预计2023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实际效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1日和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1、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化仓储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发行人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调整后: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化仓储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发行人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的内容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的具体内容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化仓储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发行人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2,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化仓储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发行人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项目投资估算

  调整前: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1,000.00万元,主要包括土地投资、建设投资、设备投资等,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5,000.00万元,主要包括土地投资、建设投资、设备投资、铺底流动资金等,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未来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申报进展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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