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临近过期,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各中介机构等沟通,决定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7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1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3、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15号)(以下简称“《第一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第一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21年10月14日将《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自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临近过期,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各中介机构等沟通,决定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撤回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撤回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2-020)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7,472.81万,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2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主诉公司第一大客户的相关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03.94万元。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开庭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注: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99件合计6,472.81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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