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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2-063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分红比例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持股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2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54-2441118

  咨询联系人:李建

  传真电话:0854-221022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2-064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川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2、本次调整前可转债转股价格:20.90元/股

  3、本次调整后可转债转股价格:20.7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2年5月23日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915号”文同意,公司11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恒转债”,债券代码“127043”。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川恒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元/股。

  2、公司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684.6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1.02元/股调整为20.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三、转股价格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1= P0-D;

  P1=20.90元/股-0.20元/股

  =20.70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0=20.90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0.20元/股。

  综上:川恒转债的转股价将调整为20.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2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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