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3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5.24元/股)的130%(含130%)(即6.81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交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交科转债”。
一、 “交科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一) “交科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25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二) “交科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402号”文同意,公司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交科转债”,债券代码“128107”。
(三) “交科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4月22日)止。
(四) “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交科转债”转股价格由5.48元/股调整为5.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交科转债”转股价格由5.36元/股调整为5.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 “交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交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内容如下: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浙江交科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 本次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3日期间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5.24元/股)的130%(含130%)(即6.81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交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交科转债”。
四、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交科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