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共计9个议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大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数为55,24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99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为55,2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99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4,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0.005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55,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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