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271,250,6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521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34,512,5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56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36,73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865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136,73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86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33,8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8%;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7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7%;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33,8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8%;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7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7%;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33,8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8%;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7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7%;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33,8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8%;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7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7%;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092,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16%;反对15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57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41%;反对1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21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7731%;反对6,040,4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2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0,697,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5825%;反对6,040,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41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21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7731%;反对6,040,4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2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0,697,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5825%;反对6,040,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41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联创(万年)电子有限公司1800万元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免息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951,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0463%;反对5,29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95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1243%;反对5,29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87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70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83%;反对221,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516,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80%;反对221,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罗顺根已回避表决。
议案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03,8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27%;反对4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58%;反对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2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7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28%;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714,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3%;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7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28%;反对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曾吉勇、陆繁荣、饶威、罗顺根已回避表决。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209,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9%;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6,6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0%;反对4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5月16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4.00万股,占截至2022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1,062,829,843股的0.04%。公司总股本将由1,062,829,843股变更为1,062,389,843股。注册资本将由1,062,829,843元变更为1,062,389,843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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