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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号)。现在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近三年应收款项中政府款款项组合的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近三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金额测算

  单位: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但通过上表的数据测算可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差异数占净利润比重非常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金计提政策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政府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聚光科技一致,企业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先河环保保持一致,企业客户3年以上的应收款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高于聚光科技、雪迪龙、蓝盾光电,变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无重大差异,较为谨慎。

  四、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因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信用级别较高,信用履约能力较强,未来收回可能性大,历年来未发生坏账核销的情形。经公司研究,对政府客户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根据公司客户结构及其信用特征,以区分不同类别客户预期信用损失的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的组合重新划分为政府款项组合、非政府款项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变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无重大差异,较为谨慎;经测算,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 50%,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公司的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

  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

  五、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情况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4-00111号《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力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力合科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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