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0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7,20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8,878,5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327,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5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063,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二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二)《二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三)《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四)《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357,110,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5%;9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1,968,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9%;9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1%;0股弃权。

  (六)《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七)《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6,865,1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4%;13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46,865,1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4%;13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0股弃权。

  (八)《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九)《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十)《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7,050,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15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1,908,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7%;15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0股弃权。

  (十一)《关于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7,166,9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52,024,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5%;3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5%;0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张潆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1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职工监事张在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在成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周文国为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监事,与监事会其他两位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周文国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9月生,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孚日集团家纺三公司毛巾工厂印花化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梦圆家居公司技术负责人,家纺二公司工厂副厂长,毛巾三厂厂长,家纺四公司毛巾工厂厂长,现任家纺四公司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2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于从海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由新任董事孙浩博先生接任原董事于从海先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