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对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简称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经审核,原披露公告授权委托书议案六提案名称存在差错,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授权委托书”部分议案名称有误
更正前: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更正后: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3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简称的
更正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51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9、为保护股东健康,根据公司住所地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异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2年5月16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独立董事分别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6.00、7.00、8.00、10.00、11.00、1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8.00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9.00、13.01、13.02、14.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议案13.00为逐项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518号公司三楼306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联系人:王勤平
联系电话:0519-88389998
传真电话:0519-88380308
电子邮箱:wang.qinping@xiangming.com
5、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6、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温馨提示:当前属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保障广大股东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股东及相关人员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文件外,请务必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由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26
2、投票简称:祥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1、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持有股数:
4、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5、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6、委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委托日期:
9、委托书有效期限:
10、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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