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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徐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51,38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6,8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8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53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44%。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20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9,3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3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85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9%。

  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第五届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房凯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徐进、沈潇健、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庞继锋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徐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2关于选举沈潇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3关于选举李志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4关于选举申雷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5关于选举杨亮亮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1.06关于选举庞继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王颖秀、苏秉华、林俊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王颖秀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2.02关于选举苏秉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2.03关于选举林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徐学恩、闫磊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徐学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

  表决结果:当选。

  3.02关于选举闫磊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0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3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徐进、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29,332,00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陈凯、李博然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30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了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尽快开展工作,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分别为徐进、沈潇健、李志洋、王颖秀、苏秉华、林俊。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徐进、沈潇健、李志洋、申雷、杨亮亮、庞继锋、王颖秀、苏秉华、林俊9人组成。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徐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战略委员会拟由徐进、李志洋、杨亮亮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进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拟由王颖秀、林俊、苏秉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王颖秀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拟由苏秉华、林俊、徐进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苏秉华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由王颖秀、林俊、申雷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王颖秀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均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志洋为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聘任李志洋为公司总经理,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申雷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申雷为公司副总经理,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申雷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申雷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申雷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申雷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亮亮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杨亮亮为公司副总经理,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亮亮为技术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杨亮亮为公司技术总监,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庞继锋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庞继锋为公司副总经理,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邹小蓉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秘书提名,拟聘任邹小蓉为证券事务代表,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4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以及5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31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了保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尽快开展工作,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监事会提前五日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分别为徐学恩、闫磊。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学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学恩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徐学恩、闫磊、张锦标3人组成。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拟选举徐学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4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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