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请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8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22年1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2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313);于2022年3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313号)。2022年4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2-033)。
二、 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了顺利推进再融资工作,公司决定申请撤回2021年非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将适时重新申报。
三、 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撤回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撤回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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