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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 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6日和2022年1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1号)和《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4号)(以下合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修订<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和《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等文件。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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