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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莫菲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3,028,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3,007,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朱春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人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24,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04%;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3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2.00 公司董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公司监事会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7.00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8.00 关于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16,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45%;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0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定君、黄夏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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