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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6月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日上午9:15—2022年6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止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是议案3的生效前提,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2年5月26日下午

  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

  (如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岑赫先生离任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已于近日任期届满,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刘杰先生、岑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由于刘杰先生、岑赫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相应的专业委员会组成未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两名独立董事的离任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刘杰先生、岑赫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梅慎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拟选举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同时,选举黄启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选举罗铁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蒋青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梅慎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方式,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黄启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主修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具有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2014年1月起在广东中润医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总监,参与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工作与多个并购工作。2020年4月起,任总经理助理兼投资融总监,全面负责财务与投资管理,参与法务事务及风险项目管理等。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启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启清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启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铁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学位,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电脑工程研发领域拥有逾38年经验。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罗铁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铁坚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罗铁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青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市场学会副会长,上海路捷鲲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意略明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蒋青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蒋青云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蒋青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梅慎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复旦大学法律系讲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证券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梅慎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梅慎实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梅慎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欧杰先生(曾用名:欧阳德杰)的辞职报告,欧杰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欧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除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外,不再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欧杰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欧杰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欧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公司监事欧杰先生辞职,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沈子荣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同意沈子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本次补选公司监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子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视觉传达专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2012年12月起任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沈子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子荣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沈子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2,173,913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159,999,999.80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项,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项,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张高利先生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王景雨先生仍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岑赫先生于近日届满离职,由于该两名独立董事届满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数,在下任独立董事任职前,刘杰先生与岑赫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董事会现有履行职责董事7人(其中包括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辞去董事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对张高利先生、王景雨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2年5月13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项。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沈子荣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监事欧杰先生辞职,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同意沈子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公司监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情况: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梅慎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拟选举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梅慎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同时,选举黄启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选举罗铁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蒋青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梅慎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方式,任期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届满离任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6月2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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