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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1002号)。因齐翔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齐翔集团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2月21、2022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2022-003、2022-010、2022-026)。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2 号和【2022】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翔集团和相关当事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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