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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下转D29版)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46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作出了回复,现就年报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及公司作出的相关回复公告如下:

  问询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87,991.96万元,同比增长8.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38.53万元,同比减少52.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11.01万元,同比减少275.5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项目大额增加。

  一、请你公司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产品价格、收入和成本构成、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并量化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回复:

  1、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裸电线及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等五大类产品,涉及500多种型号,10,000多种规格,主要产品为1-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中低压电力电缆、66kV及以上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10kV-500kV超高压电缆、铝合金电缆、光伏电缆、控制电缆及阻燃型、耐火型、防火型等,适用于各类特殊场合的特种电缆以及石墨烯电缆材料等。主要应用于电力传输、设备供电、仪器、设备的控制、架空线路,电力传输、农网改造等,可敷设于室内、隧道、电缆沟、管道中或直埋敷设。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991.96万元,同比增长8.19%。

  2、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扣非”)的净利润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87,991.96万元,同比增长8.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的净利润2,238.53万元,同比减少2,474.36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52.50%,导致2021年公司扣非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高于产品价格的上涨幅度,致使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从而挤占了利润空间。影响扣非的净利润的增减变动因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对比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为保持对比口径一致,2020年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

  如上表所示,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19%,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2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66%,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3.27%,主营业务毛利率降低1.25%。

  (2)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2021年度公司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裸电线三类产品的收入占到营业收入近96%,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3)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裸电线三类主要产品的价格和成本对比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M、T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产品的平均售价增长幅度低于平均成本增长幅度,尤其是占公司营业收入83.97%的电力电缆的平均售价较上年增长46.8%,而平均成本增长50.89%,平均售价较平均成本少增长4.09%。

  (4)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裸电线三类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裸电线三类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均在增加。其中电力电缆的原材料占成本比为93.48%,较上年增加1.23%、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原材料占成本比89.03%,较上年增加3.52%、裸电线的原材料占成本比90.12%,较上年增加2.47%。可见公司2021年度产品平均成本的增长主要是所含原材料的成本增长所致,公司主要原材料是有色金属铜、铝等。

  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采购均价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由上可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涨,产品成本上涨也会推动产品价格上涨。但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小于原材料成本上涨幅度,导致了利润减少。

  3、期间费用,2021年期间费用占收入比较上年比略有下降,将2020年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5,611.39万元剔除,同口径比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下降了0.26个百分点,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500.90万元,2020年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为-3,617.87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4,118.77万元,具体见下表:

  2020-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对比表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87,991.96万元,同比增长8.19%,但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的净利润2,238.53万元,较上年4,712.89万元,同比减少52.50%。扣非后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且减少幅度较大,2021年导致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而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涨,产品成本的上涨会促使产品售价的上涨,但产品平均售价的增长幅度低于产品平均成本的上涨幅度,致使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幅度大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挤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空间。

  5、量化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644.59万元,同比增长256.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11.01万元,同比减少275.58%。净利润的增长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呈现出方向相反的情况,且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回款不太理想所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16.2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扣非的净利润同比减少52.50%,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75.58%,两者不匹配的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28,687.58万元,减少比例为19.69%,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96,663.92万元,减少比例为16.48%,两者差额达到32,023.66万元。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29,756.33万元,但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仅为143,685.92万元,同比降幅56.43%。同时2020年第四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89,351.82万元,2021年第四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50,143.04万元,同比降幅48.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幅度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幅度,影响了全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客户基本主要是供电系统及大型央企,付款有周期性,在12月31日的时间上正好未到付款期,还有相当一部分客户的回款节点都是春节后,而春节一般是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所以第四季度的回款有所影响。另外,2020年的疫情全国控制较好,但2021年第四季度新冠疫情在华东(浙江、江苏、江西、上海)和华北地区(天津、北京、内蒙古)此起彼伏爆发,生产要素不同程度的受阻,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市场主体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公司的下游客户企业同样也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形成了公司应收账款收款的不利因素。

  二、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较上期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价格、产品结构等,说明营业收入与产品销售量变动方向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回复:

  1、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较上期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相关数据对比表如下所示:

  主要产品销售量对比表

  单位:千米、吨、个、套

  

  2021年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与产品销售量变动不一致的具体原因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涨,产品成本上涨推动产品价格上涨,导致了报告期内虽然产品销售量下降而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以公司的主要产品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为例,用因素分析法分析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的变动对收入的影响额,具体分析如下:

  电力电缆的价格影响如下: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的价格影响如下:

  

  注1:销售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的影响=(本期销售价格-上期销售价格)*上期销售量/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注2:销售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的影响=(本期销售量-上期销售量)*本期销售价格/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

  94.53%,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以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为例,对其具体细分说明营业收入与产品销售量变动方向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如下表所示:

  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销售对比表

  

  注:上述表中的产品平均价格为四舍五入数,销售量乘以产品平均价格与收入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与产品销售量变动方向不一致是合理的,根本原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推动了产品价格上涨。

  三、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报告期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业务开展计划等,逐项列示说明各类业务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是否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并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及判断依据。

  回复:

  1、报告期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19年处置子公司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故2020年与2021年无电磁线业务收入。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团队营销体系和全程式营销服务,与国网公司和南方电网下属的多个供电局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业务联系,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持续发生的,不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

  2、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生产经营条件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以按需生产为主,即各种计划的产生主要都是以销售订单为基础进行排产,同时由于市场需求的特殊性,在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中,为了满足客户的要求对于常规的、经常使用的常用产品,公司会进行合理库存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3、未来业务开展计划

  公司目前外部风险逐步化解,生产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为了优化产业配置,增强后续发展驱动力,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明确公司当前发展战略的议案》,公司当前发展战略为:①深耕内部管理。②继续以“瘦身”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轻装前行。③有序开拓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产业。在做好现有传统电线电缆主业的同时,逐步加大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投入。

  针对业务发展,公司将注重市场开拓,优化营销采购。随着“双碳”政策和“新基建”项目不断落地,给电线电缆行业带来了重大机遇。营销部门将在做好传统电力系统的基础上稳妥开拓新能源、新基建领域项目。采购部门将持续开拓市场,加大优质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力度,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开辟更多的采购渠道,以更好地开展比质比价、优中选优,确保及时供应、有效供应,努力在2022年取得较好经营业绩。

  4、 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及判断依据

  (1)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如下表所示: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2)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判断依据

  ①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收入

  公司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电缆材料、裸电线、电缆接头等产品,是在生产过程中持续产生的,均是公司主营业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

  ②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的金额,系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扣除的各类业务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具有偶发性、临时性等特征,营业收入扣除充分、完整。

  四、公司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中超控股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中超控股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1、针对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予以验证:

  (1)了解并测试公司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环节相关的内部控制;

  (2)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对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进行分析;

  (3)了解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对本期及上期料、工、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进行比较分析,并对料、工、费执行细节测试以验证其真实性;

  (4)获取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了解公司的主要客户,检查公司对重要客户的收入是否存在重大波动,对新增重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对新增客户收入占比,毛利率进行分析;

  (5)检查本期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将期间费用本期发生额与上期发生额进行比较,对变动金额较大或波动异常的项目进行分析,判断变动合理性,同时执行细节测试,验证期间费用的真实性;

  (6)检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主要原因,将本期发生额与上期发生额进行比较,并对差异进行分析复核;

  (7)取得公司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的编制底稿,重新进行测算,并检查其编制的准确性,对现金流量表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关系进行分析比对;

  (8)结合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情况,对公司本期及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以判断其变化的合理性。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通过分析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产品价格、收入和成本构成、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了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量化说明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2、针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但是销售量减少的情况,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 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了解公司的主要客户,检查公司的重要客户的收入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对新增重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其商业模式,对新增客户收入占比,毛利率进行分析;

  (3)我们选取本年前五大客户进行了单价分析,将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的明细单价与全年公司销售单价进行比较,并比较两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对结构比例变动较大的客户进行详细分析;

  (4)将每月发货通知单的重量进行汇总,核对至当月运费结算单的重量,查看是否存在差异,同时分析运费与收入间比率较上期的变动,分析月度铜发货重量与各月收入之间的匹配性;

  (5)我们对公司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核对至合同,根据内部合同编号追查至生产计划单、检验单、合格证、发货通知单、发货单和运输单;

  (6)分析销售单价增长的合理性,分析销售单价增长与铜价的关系。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从产品价格、产品结构等方面说明了营业收入与产品销售量变动方向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3、针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及判断依据,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复核管理层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其判断依据,分析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充分性、完整性;

  (2)关注了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业务开展计划;

  (3)检查公司营业收入构成、确认时间及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原因,逐项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核查是否存在未扣除的项目;

  (4)针对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中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我们检查了相关房屋出租合同、材料销售合同,相关实物的运输单、签收单销售回款记录等。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各类业务不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但是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金额及判断依据是合理的。

  问询二、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93,380.7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1.47%。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3.73亿元,计提比例为11.27%;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71亿元。

  一、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发生额、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你公司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差异,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

  回复:

  1、报告期应收账款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情况: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增加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2.82%,应收账款增加额与营业收入含税金额(公司业务主要适用增值税率为13%)匹配。

  2、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情况及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幅为25.01%,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6.23%,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幅较大。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期末较期初增加了66,161.66万元,一方面,2021年实现收入587,991.96万元,同比增加了44,502.87万元,导致应收账款发生额增加约5.03亿元,另一方面,公司客户基本主要是供电系统及大型央企,付款有周期性,在12月31日的时间上正好未到付款期,还有相当一部分客户的回款节点都是春节后,而春节一般是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所以到2021年末的时间回款有所影响。最后,2020年全国疫情控制较好,但2021年第四季度新冠疫情在华东(浙江、江苏、江西、上海)和华北地区(天津、内蒙古)此起彼伏爆发,生产要素不同程度的受阻,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市场主体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公司的下游客户企业同样也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动员销售人员千方百计的做好销售回款工作,但第四季度回款依旧不好,上述多重因素导致应收账款的余额居高不下。

  因此,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匹配性不高,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上述多重因素影响造成的。

  3、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公司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前五名客户存在差异,具体见下表:

  

  公司销售收入第二、三、四名客户不是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因为这些客户均是国网、南网等电力系统的单位,也是公司长期合作的单位,由于回款周期较短,信用较好,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少,账龄基本都在六个月内,账款尚在信用期内。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合理性:

  结合同一行业、具有类似的商业模式、规模、负债比率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确定可比公司,筛选了10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进行对比分析,具体见下表: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公司力争在2022年度内将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降下来,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

  二、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信用政策、结算周期、客户付款模式、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销售退货条款及退货风险,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具体说明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回复:

  1、结合公司信用政策、结算周期、客户付款模式、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销售退货条款及退货风险,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公司的信用政策:公司审慎选择客户,仅给予资信较好的客户赊销信用政策,其他客户现款现货,而对于一般工程客户,根据客户基本情况及合作情况,要求不同的预付款比例(一般为10%-50%);同时执行严格的合同审批制度,公司根据客户情况审批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公司下游客户包括电力系统、重点工程、大型企业,该类客户企业规模大、回款信誉好,所以公司为了与之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以争取更多的销售额,在其回款能力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公司给予电力系统、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三至四个月的信用期。公司的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动。

  (2)结算周期:按照客户资信等级适用相应预收款政策,仅给予资信较好的客户90天-120天不等账期,其他客户现款现货。

  (3)客户付款模式: 除现款现货业务外,一般客户付款模式是按照订单价格分预付款、到货款、验货款和质保金(5%或10%)四次支付,公司主要客户国网: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质保金支付比例分别为:0%、30%、60%、10%,没有预付款,包括地市供电公司,尤其是增加了国网电商环节,约定至少到货四个月开始付款,三级专区甚至是一年付款,公司接单也会避开三级专区。南网(广西):预付款10%,交货款60%,验收款25%,结清款5%。其他南方电网的省份都没有预付款。2021年底,南网付款系统升级,影响回款一两个月。

  (4)回款情况:公司2020、2021年度客户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公司在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回款不理想,具体原因见本题中的“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情况”回复内容。

  (5)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结算周期、客户付款模式、回款情况属于商业机密,无法获取,故无法结合分析。

  (6)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大部分约定了下述条款: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买方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本采购协议继续履行,鉴定费由买方或指定的收货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按订购单更换货物或退还货物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鉴定费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暂停卖方供货资格或解除协议。

  因此,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公司销售合同存在由于质量问题退换货条款,但根据2021年度的退货情况,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极小,故不存在退货风险,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控措施:

  为了加强货款回收的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收账政策:中超企规[2014]009《关于疑难应收账款移交催收流程调整的通知》,公司专门成立了清欠小组,并通过公司法务部门联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力度,强化了对销售人员回款任务的指标考核,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公司一发现疑难应收账款移交清欠小组,清欠小组会安排专人进行核实并催收,针对有意拖欠、想赖账等恶意拖欠行为的客户,清欠小组就会第一时间移交公司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采取法律手段和措施及时催收处理。因此公司应收账款管控措施是健全有效的。

  在当前“新冠”疫情异常严峻的形势下,公司树立“现金为王”的战略思维,在2022年春节后立即召集各子公司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收账款催收回笼工作,将回笼应收账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来抓,责成各子公司一把手,快速动员营销人员以“部署、追踪、落实”为管理主线加大货款的催收力度,尤其是要特别关注已到期和将要到期的应收账款催收回笼工作,同时清欠办和法务部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做好疑难应收账款的清欠催收工作,确保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保证公司流动性。值得肯定的一点,公司在2022年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46,848.43万元,截至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年初减少了28,537.30万元,下降幅度为9.73%。

  三、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并列表说明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所涉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与你公司或公司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发生时间、金额和交易标的、合同履约期限、是否逾期、你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及效果。

  回复: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确定的对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如下:

  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所适用的会计估计是连续的、一贯的。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表

  单位:万元

  

  从上表列示可以看出,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893.08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25,760.6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330,653.75万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90.34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3,382.64万元,累计计提了37,272.98万元坏账准备(包含本期计提3,906.83万元),累计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11.27%。其中:公司对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 77,063.37万元,累计计提了33,857.01万元坏账准备,累计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占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43.93%,因此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2、列表说明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所涉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与你公司或公司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交易发生时间、金额和交易标的、合同履约期限、是否逾期、你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及效果:

  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所涉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公司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说明,基于我们对中超控股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中超控股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1、对报告期应收账款发生额、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2)结合收入的审计程序,对应收账款寄发函证,并对未收到函证的客户实施替代程序。同时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本期的借贷方发生额执行细节性测试,对重要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3)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上期及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比较分析;

  (4)测算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核对。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发生额、余额与营业收入匹配,公司说明了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

  2、对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销售退货条款及退货风险,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查阅主要客户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复核交易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并对其独立执行函证程序;

  (2)检查复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独立取得并核查公司网银流水,核查期后回款真实性;

  (3)通过“企查查”查询重要客户的相关资料,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管理人员、经营状态、法律诉讼事项,分析其是否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同时核查其与中超控股及附属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下转D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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