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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收到陕西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何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何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2]1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何俊:经查,你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你的儿子何侃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8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300股。上述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认真汲取教训,本人及直系亲属要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续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晓林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1,888,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33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1,851,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6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8%。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6,67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26,4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85,543,600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5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郑瑞志律师、陈晓昀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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