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35,821,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 年5月23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494号)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70,750,176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94,333,576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4,928,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3%,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9,404,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7%。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合计20名,分别为卢俊美、高斌、卢俊江、杨丙发、周丽娜、张三云、张健、张国荣、许秀春、毕士敬、李金国、诸暨乔贝昭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乔贝昭益”)、杭州乔贝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乔贝盛泰”)、横琴架桥创新三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架桥”)、深圳市架桥创新一号新消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架桥”)、广州市架桥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架桥”)、深圳印纪光大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印纪”)、北京泓石汇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石汇泉”,曾用名“晋江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夏盛世博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博润”)、宁夏盛世博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博亚”)。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卢俊美、高斌、卢俊江、杨丙发、周丽娜、张三云、张健、张国荣、许秀春、毕士敬、李金国、乔贝昭益、乔贝盛泰、横琴架桥、深圳架桥、广州架桥、深圳印纪、泓石汇泉、盛世博润、盛世博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卢俊美、高斌、周丽娜,董事杨丙发、钮蓟京,监事张健、张国荣、王春杰,高级管理人员郝艳林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向深交所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5)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承诺主体严格按照上述承诺要求履行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承诺义务,相关承诺主体不存在触发延长锁定期限情况。
(2)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卢俊美、乔贝昭益、乔贝盛泰、横琴架桥、深圳架桥、广州架桥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合伙企业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1)在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合伙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在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承诺主体严格按照上述承诺要求履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义务。
2、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821,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7%。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168,252股,占公司总股本23.5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人数为20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卢俊美、高斌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丙发担任公司董事,周丽娜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健、张国荣担任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上述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依依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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