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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331,985,314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32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70,862,552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5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1,122,762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5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439,209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9,913,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0%;反对2,071,6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87%,反对2,071,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3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1,98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问律师、贺莉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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