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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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